温州市举行第九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表彰大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信用温州”建设,营造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建立诚信、责任、和谐的消费环境,促进温州经济健康发展。9月19日上午,温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华侨饭店召开温州市第九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表彰大会。
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消保委副主任王祖共在会上宣读了关于命名表彰温州市第一百货商店等69家企业为温州市第九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的决定。温州市消费者信得过单位不搞终身制,每二年评定表彰一次。这次被表彰的69家企业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文明经营、诚实守信,商品和服务质量优良,并能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先进典型,是同行业中的佼佼者。
温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市消保委副主任张志宏在会上宣读了《关于开展以生态消费主题的宣传活动通知》,通知要求全市各行业商(协)会等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认识开展生态消费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正确的生活观、消费观。经营者要强化生态环保意识,积极倡导安全、绿色、健康和理性的消费行为,为服务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努力。
为了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和谐生态的消费环境,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市场、企业等社会监督检查,会上还向各受表彰单位颁发“低碳消费、共建生态文明温州”宣传牌匾。
最后,副市长徐育斐在会上讲了话。她希望受表彰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认真践行诚信承诺,继续在同行业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她要求全市广大企业要不断增强信用意识,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创造“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共同为提升消费质量,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打造“信用温州”做出积极贡献!
我商会派员参加了表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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